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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網路)


我發現,現代人普遍有一種,不能說是錯誤,但是太過以偏蓋全的觀念,那就是欣賞跟喜歡傻傻分不清楚,而喜歡又很偏執狹隘的認為就只等於愛情,而當有人表示喜歡,就又以為等於一定是想要在一起了....

 

或許是亞洲封閉保守的風氣使然?

 

我骨子裡不洋派,但是卻認同有時候對於情感的感受,有時老外的空間彈性真的比我們大得多…

 

我是一個從來不吝惜稱讚他人的人,只要我覺得好的,我都會勇於說出口,因為這年頭批判太多,貶抑太多,負面太多,苛責太多,挑剔太多.....大家都在不知不覺間吝於對他人真心發出讚美。

 

所以我覺得正面讚美,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

 

或許有人會說,有啊~我常常稱讚別人啊,我常常說好話啊!

 

但是,很多我們俗稱的『空氣中的化學變化』『氛圍』這類東西確實存在,絕不是言情小說作家胡謅出來的。

 

微妙的差異其實人類的第六感都能偵測得出來,你是真的發自內心認同而讚美,還是在說些客套話、場面話?

 

認真嗅,空氣中的溫度、濕度都不一樣.....

 

今天我覺得一個女生漂亮、人好、個性佳,我會很直接了當的稱讚,相對的,一個男生我覺得很帥、很有型,有內涵,我也會大方表示認同跟讚美,甚至,當著當事人的面,毫不掩飾我內心真正喜悅心儀的感受,我也無所謂。

 

(不過會當面稱讚的異性,只限於單身,死會的男性大概聽不到我什麼讚美,因為我總要顧慮你的另一半是否會誤會啊....XD)

 

我喜歡某些人的腦袋,某些人的思想,某些人的文筆,某些人的幽默談吐、某些人的心地善良.....我都會毫不諱言,直接了當表達,因為那種『好話只能背後說』『最好的讚美要藉由第三者傳達』這些的八股傳統思想的時代早就過去了啦,俺不吃這套啊!泥奏凱啊!

 

不過,似乎只要我肯定認同稱讚欣賞的,是異性。挖靠....不得了哩,馬上被揣測,我在喜歡對方!

 

是的,我承認我喜歡,我欣賞,我有好感,我好奇,我會想接近、認識、瞭解,但是....那無關乎愛情啊!

 

喜歡一定要帶著目的性?

 

喜歡就一定要佔有?

 

喜歡就等於想要交往....?

 

喜歡就只有男女之愛這種狹隘的定義?

 

歐買尬~~難道喜歡不能很單純的,只是感覺到美好,而情不自禁的認同嗎?

 

我們對於旁人說多喜歡這個偶像,多愛這個偶像,都會一笑置之,因為覺得那種喜歡不可能是愛情...但是,偶像也是人啊,人也可能是偶像啊,能套用在偶像身上的定義,為啥就不能套用在我們身邊、我們周遭出沒的人們身上呢?

 

這是不是也是一種無形的階級歧視?下意識認為偶像高我們一等.....所以看待的定義和標準不可一樣?

 

況且我的喜歡,或許是某種特質而已,不是指這個人全部。

 

我是一個可以將『單純的喜歡』,跟『愛情的喜歡』,分得很清楚的人,而我,只是比一般人更樂於大方讚美罷了。

 

我無法阻止你的腦袋怎麼小劇場,因為,那是你的自由,但是記得,你的觀念、思考、你的以為......種種,只能代表你個人,並不能代表全世界!因為你從來就不是國際標準度量衡啊(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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