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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網路)

 

人跟人之間的相處,最重要的就是『尊重』,跟懂得換個角度,站在對方立場思考的智慧。

 

我知道人類最感興趣的事物,莫過於吃跟玩,再來就是戀愛。所以這也是大家會聚集在這裡的原因....XD

 

但其實人的心思,真的很複雜,從來不是二分法。並不是喜歡就等於一定要在一起,也不是朋友就不能帶著喜歡。

 

在我的觀念裡,欣賞、有好感、喜歡、親密關係、交往,是完全獨立的五件事。

 

當然,每個人都會有那種想要窺視他人感情世界的慾望,就像為什麼爆料明星私生活的八卦週刊總是很熱門一樣。這是人性,我懂。

 

所以茶餘飯後閒嗑牙,聊聊隔壁老王怎樣,對面阿珠怎樣,這都是無傷大雅的事情,最多就八卦了點,但是沒有害到人,也沒有去影響到他人。

 

可是,八卦到跑去問當事人,『那個誰誰誰有沒有在喜歡你?』『你是不是在喜歡誰誰誰』那就太過份了,也太踩線了。

 

因為這些人不懂得什麼叫做『尊重別人的隱私權』!

 

而且很多時候,是當事人自己明明沒有覺得什麼,但是是周遭的人自己愛腦補,自己幻想一堆,然後就以為自己是名偵探科南,以為自己猜的想的假設的就是真相,就是正解。

 

腦海中盡情想像當然不犯罪,當然無所謂,但是自己腦補完卻要進一步去追問或逼問對方到底有沒有喜歡誰,逼對方一定要回答,一定要表態。我就覺得那樣太過份也太誇張了一點!

 

因為想太多的並不是當事人,是周遭這些吃飽太閒愛嗑牙的人,但是當事人為什麼要為周遭這些人的腦補負起責任?還要回答問題,還要澄清,只為了讓周遭那些自己誤解他人的人覺得安心、覺得爽?

 

這樣真的很不公平!

 

你要怎麼亂想是你的自由,但是別人沒有義務要為你腦子裡的小宇宙負起責任啊!

 

『尊重』,人人都會掛在嘴上,但是,真正該『尊重』的時候,你真的有記得『尊重』嗎?

 

『尊重』不是口號,不是虛偽的社交詞彙,不要把『尊重』當作輕如鴻毛,請將它視作泰山,至少,你踏進我的世界之前,一定要懂得這兩個字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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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蓮娜VS蓮小娜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