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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往的感情裡頭,我總是選擇我所愛

當然愛情裡頭有時候往往並沒有所謂的公平

不說絕對的公平,有時連相對的公平都沒有

所以很有可能都是我在扮演付出跟愛得比較多的那一方

期望藉由無止盡的討好跟付出,讓對方能更愛我一點

可是我卻一直忽略了一件事.......

當我所做的一切都不是對方要的喜愛的

那麼我做再多又有什麼用呢?

因為那並不是對方想要的,付出再多也等於零

但是我想很多人其實還是不懂這個道理

一直仍舊一相情願的以為只要不斷付出

對方有一天會受到感動,進而愛上自己

我想這樣的誠意我很感動,但是感動終究只是感動而已

感動,永遠不會變成愛情,因為這兩者本來就沒有劃上等號

也許我們都在不知不覺中犯了這樣的錯誤而不自知

總是會拿我跟他之前遇到的人不一樣,所以結果一定會不同....

這樣的期待去對待自己,也對待對方!

可是我們往往忘記了看清楚事情的本質_____

就算你跟他不一樣,他跟他也不一樣,但那又如何?

不愛,你是誰,對對方而言有什麼差別嗎?

如果我不喜歡吃海鮮,那他是蝦子或是魚對我而言有什麼差別?

同理,當對方不愛你,你跟誰不一樣,你是誰,也都沒有差別了。

而且愛情本來就是沒有道理可言的,愛就是愛,不愛就是不愛

那是一種主觀不過的情感感受,並不是你做多少東西就能替代

試著回想,當你愛上一個人的時候,是因為他本來的特質吸引了你

還是因為他一開始就為你做牛做馬,逆來順受、言聽計從你才愛上他的?

因為寂寞、因為羨慕別人都有伴、因為需要人陪、因為渴望取暖........

這都不是愛上對方的本意,只是群居動物的本能驅使罷了。

但是,是因為愛而決定在一起,還是因為孤單、需要人陪等原因

其實不管哪種選擇都無關對錯,只是個人需求不同罷了

弄清楚愛與不愛的差別,弄清楚自己的需求在哪裡

做出自己最想要的、最不違背自己心意的決定

人生才不會有那麼多不滿跟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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