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提到了一個關於很多很多很多很多人.....(真的是相當多啊~沒看我語氣多重)一直有的誤思,那就是『一定要看起來跟對方很要好、接納他才叫做原諒對方』!

太多人對『原諒』的真義和用法根本都錯誤了。



我曾經聽過有朋友私底下跟我抱怨(男女都有過),分手後他們為了表現自己很有風度,也原諒對方了,就勉強自己繼續跟對方當朋友,參加共同朋友的活動,可是他(她)一點都不開心。

關於原諒或放下,我想問問在心態上,你有這些思考或感受嗎?

1.想到對方其實已經不氣也不會恨得咬牙切齒,雖然還記得傷害的過往,但是想起來沒有太多情緒也不會不開心或憤怒。

2.覺得實在懶得再跟朋友鉅細靡遺的述說那些發生的過往,說的次數多你不是越氣而是覺得說越多越累,開始減少內容甚至字數,甚至最後說那都過去了......

3.你看到對方春風得意,事業有成或是交往新對象甚至娶妻生子、結婚為人妻,都沒有太大的感受或是不舒服,開始覺得之前的過往距離你很遙遠,情緒挑逗不起你心臟加快速度。

4.你不會想打聽對方的消息,也不想再跟對方見面,但是某天真的很不經意的聽見他或她過的很好,你沒有說話,內心卻是默默祝福他『過得好就好』。

5.你不想看到對方落魄,因為你不會覺得這樣比較痛快,你不想知道對方過得淒慘,因為你不會覺得你變得比較快樂,你寧願他在這地球的角落可以過得好,只是你單純不想再有交集,讓過去真的成為過去。

如果你有這樣的感受或想法,其實,你已經原諒,你已經放下。


放下跟原諒都是內心獨立的一種狀態,而不是表演給別人看的面子作秀,所以我不懂為什麼很多人總認為一定要跟對方保持友好甚至互動熱絡才叫做原諒、放下或不計較?

難道家暴婦女真的成功走出陰影,卻一定得回到對方身邊才叫做原諒?

難道公司主管在不提起訴訟的情況下,一定還得把監守自盜的員工找回來委以重任才叫放下?

難道受害者家屬一定要跟加害者抱頭痛哭,彼此以家人、朋友相稱,才叫做不計較?

當這人已經在你心中不起漣漪,你也不想在把焦點放在他身上,但是你提起時不痛恨、不謾罵、不咬牙切齒,不會想詛咒他過得不好,那已經是原諒,已經是放下。

這才是真正人性該有的面貌,其餘的都是跟自己假想出來的社會眼光過不去,在自我虐待的表演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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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個常常被人錯誤認知,且常態性出現的觀念就是『別人罵我,我再罵他,我就變成跟他一樣的人,別人怎樣對我,我再怎樣對他,我就會跟他一樣.....』

單純就這個角度的心態去分析,這是很崇高的人格才有的想法,大概是耶和華或聖母瑪利亞之類的。

以德報怨從來不是在人類世界可以成功運行的方式,上帝愛人類,但是還是創造地獄以對人類懲戒, 因為正面的力量有限,往往還是需要負面的力量,這就是光與暗、黑與白,必須共同存在的道理。那是一種均衡!

當你試過用以德報怨的方法,發現對方無法感受時,那就是對方沒有這樣的慧根,領悟你的善意和苦心。此時就應該用以直報怨的方法(反擊是適度的保護,但不是趕盡殺絕或報復)而不是鼻青臉腫了還要掙扎著說『上帝愛你,我也愛你』,因為我們面對事情最終目的還是想要或的一個結果或解決,而不是為了想當聖人在自我修煉。

當人才聽得懂人話,鬼只聽得懂鬼話時,有時候我們知道自己不是鬼(當然也有可能不是人),但是對方卻堅持要當鬼的時候,你也只好用鬼的態度對他。

這時候拿來勉強自己不要成為跟對方一樣的人,都應該是成為事後的重建,而不是事發當下的慈悲。和平往往都是戰爭打完之後才能降臨的,總不能因為對方殺戮很殘忍,我們不能成為跟他一樣的人,就任自己國家束手就擒任意被滅吧?

不要成為跟對方一樣的人,是說不要重蹈覆轍對方的言行,比如:白目、騷擾、沒禮貌、不尊重等行為。而不是說對方都傷害你了你還在以德報怨不能反擊啊!


註解:拿上帝做比喻只是比較方便的例子,與宗教
神鬼或是態度信仰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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