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0010445221_bc_01.jpg 



悠子老師是一位單親媽媽,在中學任教的她有一位很可愛的四歲女兒愛美。

有一天,愛美的屍體被發現漂浮在學校的游泳池裡,警方過來調查過後,宣判是意外。

悠子老師雖然難過,似乎也接受這個事實了....


然而就在學期末的最後一天,悠子老師在大家喝下政府配給給學生的牛奶之後,當著全班的面告白,說愛美是被殺死的,而兇手就是這個班級的兩名學生!!

不顧同學們的震驚,悠子老師說出了所有經過之後。她最後告訴同學們的是,她在那兩位兇手的牛奶裡注射了愛滋病患者的血液作為報復____



 


如果單憑書名來判斷的話,大家都會以為【告白】是一本描述關於純愛或情感的小品吧?

但是告白卻是一本驚悚又深沈的小說。整本小說用六個章節來做敘述,分別是神職者、殉教者、慈愛者、求道者、信奉者、傳道者。

每一篇故事都是獨立的中篇,但是所有的章節結合在一起又能成為一個架構非常完整的故事,老實說這樣的小說架構是我最喜歡也最佩服的。




由於悠子老師在學期結束之後就離開學校,新的班導師良輝是一昧信奉熱血的年輕男老師。直樹在新的學期開始就不再來學校上課,所以良輝老師便要求當時的班長美月,常常到直樹家中做家庭訪問,送筆記、同學的卡片等等事情,期望用耐心讓直樹返回學校。

【告白】故事一開頭就很令人震撼的用老師報復學生作為引導,接著依序帶出班長美月、直樹的母親、兩位兇手直樹和修哉內心的敘述。

這讓我不禁聯想到早期很有名的一個故事『羅生門』。大家陷在同一個事件裡,每個相關者既是旁觀者也同時是當事人。但是因為每個人的私心不一,解讀事情的心態和角度不同,於是就產生了不同的論點。




不知道是否作者湊佳苗本身是女性的關係,我覺得小說內容有很多部分和女性、母性有不少關連。比如說應當是神職者的老師悠子,在痛失愛女之後,不顧身為老師的倫理道德,向學生展開法律規範之外的報復,這是一個身為母親的心理。

而兩個學生,直樹和悠哉的個性截然不同。直樹各方面都非常平庸甚至沒有自信,但是他卻有著凡事都寵膩他支持他的母親。在事發之後母親一直堅信直樹是無辜的,認為他的寶貝兒子才是受害者。然而直樹最後卻把他最愛的母親給殺了??

而修哉的母親在他十歲的時候就離開了他,但是他還是想念母親,盼望得到母親的關愛,不惜用各種方法期盼能夠引起在他方的母親的注意。




然而不管是悠子老師、良輝老師、修哉、直樹或是直樹的母親,甚至班上同學們,他們所做的一切,出發點說穿了都只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感受罷了,並不是為了真正適切的解決問題。

悠子老師或許成功報復了,但那畢竟不是最理想的方式。

良輝老師滿腔熱血教化學生,但是他的方式只是自己自我感覺良好所想出來的方式,並不是真的深入了解之後所作出的對策,他卻以他自己是充滿熱忱的教師感到得意,然而他只是在滿足自己『我正在扮演一個好老師的形象』而感到沾沾自喜罷了。

直樹傷害愛美卻只因為無聊的報復心態。

至於修哉,一個大家眼中優秀的好學生。他不是為了報復,是為了得到內心最深切的渴望,他只是驕傲、目中無人,所以利用周遭想盡辦法達到目的罷了。

至於同學們知道班上有殺人兇手之後,就聯合排擠、欺負照常上學的修哉。他們以為自己是正義的一方,以為這是制裁,以為這樣是挺身給犯罪者教訓,但是誰又有任何權利用自己的方式去制裁別人呢?那不就只是另一個暴力濫觴的合理化藉口嗎?

說穿了,每個人都很可憐,但是卻一點都不無辜!

說穿了,每個人都很可惡,但相對的卻都很可悲!




而最有效的報復就是讓對方產生絕對的恐懼和絕望。悠子老師讓本來就比較膽小怯懦的直樹產生極端恐懼的心理奏效了。然而對修哉卻沒有效果,所以悠子老師最後讓修哉得到最絕望的感受...

人為什麼要報復呢?

那是因為不能期待他人的懺悔。

直樹和修哉最後都不曾感到懺悔,所以悠子老師只好用恐懼和絕望毀滅他們。

誰得到了救贖了呢?



【告白】,在這本不算厚的書本裡,我們卻看到了很多日本社會趨近於病態的一些現象和內心狀態。

比如日本社會的傳統都是男主外女主內,父親因為傳統因素必須保持父權的威嚴,故和孩子不親。於是成為孩子心中的依賴的對象,往往是母親來扮演這個角色。所以小說中會出現類似假性戀母情節的心態和行為。

小說中很多人彷彿滿足於、或者自我質疑著自己存在的意義,其實他們只是無法靠自己得到自我認可罷了。

這本小說在網路上和朋友告訴我的評價都一樣,就是一旦開頭就停不下來的小說。閱讀完之後,我覺得這樣的評語一點都不誇張,它的確是一本讓人會忍不住沈溺在故事情節漩渦裡的小說。

想知道真相背後的其他真相,就等你來親自翻閱這本讓人一口氣停不下來的書吧!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蓮娜VS蓮小娜 的頭像
    蓮娜VS蓮小娜

    Bel far niente。ยินดี娜娜

    蓮娜VS蓮小娜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